10月2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院”)和西安交通大学(以下简称“西安交大”)主办的“一带一路”争端解决机制建设圆桌讨论会在西安交大召开。陕西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杜航伟、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贵祥、西安交大常务副书记王小力出席开幕式并致辞,西安交大校长助理兼法学院院长、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副院长单文华教授主持开幕式。


杜航伟在致辞中指出,陕西相关部门、高校院所应与最高院等单位加强联系与合作,利用陕西的区位优势,共同推进“一带一路”争端解决机制与“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与法治创新示范区建设。

刘贵祥在致辞中表示,构建公正高效便利的“一带一路”纠纷解决机制,是“一带一路”法治化的核心,也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实务界和法学界要群策群力,共同加强研究,推动构建由调解、仲裁和诉讼有机衔接的“三位一体”的一站式纠纷解决机制,切实提升服务和保障“一带一路”建设的水平。


研讨会围绕“一带一路”争端解决机制建设,从需求与设计、配套法治创新、投资仲裁改革等三个专题进行研讨。最高院第六巡回法庭副庭长张明、最高院民四庭副庭长王淑梅、贸仲委仲裁院副院长赵健分别担任三个专题的主持人。

张明、王淑梅、最高院民四庭副庭长刘敬东、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巩富文、陕西省司法厅副厅长马志强、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洪涛、陕西自贸区工作办公室副主任翟北秦、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总法律顾问郭俊秀、商务部条法司投资合作处处长田涯、国家高端智库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所长肖永平教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石静霞教授、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华伟等20多位专家分别发言,就“一带一路”争端解决机制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具体体制机制设计方案和面临的国内法律和制度约束与障碍,以及投资争端预防、投资仲裁改革等问题依次展开研讨。

赵健副院长介绍了贸仲委新出台的《国际投资争端仲裁规则》以及贸仲委在助力“一带一路”法治建设方面作出的工作。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建立一套公正、合理的争端解决机制,是“一带一路”法治化进程面临的一项重大紧迫课题。“一带一路”争端解决机制建设应综合运用调解、仲裁、审判等机制,并在我国《仲裁法》修改、调解协议效力、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等问题上进行法律和制度创新。

闭幕式上,刘敬东、单文华对会议进行了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