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仲裁制度中,根据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基本原则,当事人享有选择仲裁员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下简称仲裁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仲裁庭的组成人员由当事人双方在仲裁机构提供的仲裁员名册中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