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香港仲裁中心揭牌仪式在香港成功举办

2014-11-20

2014年11月19日,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贸促会)、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香港律政司)以及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海仲委)共同举办的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香港仲裁中心揭牌仪式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成功举办。

中国贸促会副会长卢鹏起、香港律政司司长袁国强、海仲委副主任于健龙出席揭牌仪式并致辞。卢鹏起副会长和袁国强司长共同为海仲委香港仲裁中心揭牌。中国仲裁协会筹备领导小组副组长卢云华、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王彦君、国务院港澳办法律司副司长奚俊坚、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经济部副部长张夏令、中国贸促会驻香港代表处首席代表刘风华、海仲委仲裁院副院长陈波、香港律政司政务专员卓永兴、副法律政策专员黄庆康、高级助理法律政策专员张秀霞女士等做为主礼嘉宾出席揭牌仪式。来自香港和内地,以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200余名嘉宾共同见证了这一重要时刻。设立仪式由海仲委香港仲裁中心秘书长王文英主持。

卢鹏起副会长在致辞中表示,海仲委香港仲裁中心的设立是海仲委改革发展历史上的一件大事,也是香港特区仲裁界发展史上的一件喜事。此次海仲委在香港设立仲裁中心,既是海仲委立足国际化,建设世界一流仲裁机构的必然要求,是内地与香港日益紧密关系的现实需要,也是香港建设国际性争议解决中心、提升国际航运中心地位的客观要求。

于健龙副主任表示,海仲委香港仲裁中心的设立,将为海仲委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广阔的平台和崭新的机遇。随着经济活动的开展,当事人对于争议解决的需求也越来越高,中外当事人需要一个中立的同时也是便利的地点进行仲裁,而海仲委香港仲裁中心的设立为当事人提供了新的选择。

香港特区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资深大律师对海仲委在香港设立其第一家境外分支机构表示欢迎,认为海仲委香港仲裁中心的设立必将为提升香港的仲裁服务业发挥积极的作用,有利于实现香港特区政府提出的把香港建设成为争议解决中心和航运中心的目标。

海仲委是我国唯一一家专业海事仲裁机构,在国际上享有盛誉。海仲委在香港设立分支机构,是海仲委仲裁服务进一步国际化的重要举措。海仲委香港仲裁中心受理并管理的仲裁案件将同时适用香港仲裁条例和海仲委仲裁规则,将香港仲裁制度的优势与海仲委半个多世纪积累的仲裁经验有效结合起来,并兼顾海事海商争议解决的特点,为中外当事人提供具有独特优势的海事仲裁服务。

近期,海仲委修订了仲裁规则,并将于2015年1月1日正式施行。新仲裁规则设立了香港仲裁专章,包括推荐仲裁员名册制、仲裁庭实施临时措施、紧急仲裁员制度等多项新规定。这些新规定均与香港仲裁法律制度相衔接。此外,海仲委香港仲裁中心将采纳国际仲裁的通行做法,适用专门的收费办法,将仲裁庭收费与机构收费分开,大幅度提升仲裁员的办案报酬。海仲委香港仲裁中心的仲裁服务是海仲委仲裁服务的延伸,丰富了海仲委仲裁服务的特色和内容,为当事人特别是“走出去”的中国海商海事及物流航运企业,提供了更为国际化、更适应海事争议特点、更便利的争议解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