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最近,上海金融法院和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两份民事裁定,通知两家机构的仲裁庭重新仲裁。
其中,上海金融法院的民事裁定认为,经过司法审查,认为案件可以通过重新仲裁来实现补救。同样,广州中级人民法院在审查一件曾经轰动一时的关于律师高额赔偿的仲裁裁决撤裁案件时,也是注意到程序的问题,认为通过重新仲裁可以解决,于是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仲裁庭同意后,广州中院作出民事裁定,终结了撤裁程序。
以下是两份民事裁定: